农业农村部为加强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渔业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时期加快推进现代渔业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最近,农业农村部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这是继2017、2018、2019、2020年度后,中国渔政再次出重拳,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渔业的绿色高质量发展,推动水域生态文明建设。
在方案中强调创新执法制度。要结合机构改革以后出现的新情况、新动态,立足职能,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渔政队伍履职能力。推动出台渔业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对重点渔业违法行为人实施联合惩戒。主动公开举报电话,逐步完善有奖举报机制,构建专群结合监管机制。
另外,我们最为关心的关于垂钓管理方面的信息,也有明确体现《“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中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专项执法行动的主要任务中提到,规范休闲垂钓管理,严禁使用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严厉打击一人多杆、单线多钩、长线多钩等生产性垂钓作业行为。
关于涉及垂钓的这一句话,我们又该如何解读呢?从《方案》中我们不难看到,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生产性垂钓,也就是以垂钓渔获销售、变相牟利的垂钓行为,而非休闲垂钓。然而许多地方却出现各种状况,休闲垂钓者被追得满天飞,执法人员大量精力均投入到打击休闲垂钓上去了,还能有多少精力去发现、制止、打击真正的非法捕捞问题呢?
现在的非法捕捞的确有所好转,但是并不乐观,现在非法捕捞所呈现的问题是短时间作业、隐蔽、时间不确定性,随着渔民上岸,鱼类资源正在逐步恢复,同时也给上述非法捕捞者带来了更为丰厚的非法渔获量,作业极短的时间就能有丰厚的回报,让他们经常铤而走险,作为渔政执法力量时常要通宵蹲守,24小时不间断巡查才能对这种问题加一彻底打击。因此禁渔、禁捕要抓中重点,而非把重点精力都放在打击垂钓上去。
小编认为,农业农村部制定的长江十年禁渔,禁止的是生产性捕捞行为,其中也包括生产性垂钓,而非休闲垂钓。然而,在一些地方却出现“一刀切”全面禁钓,造成了一些城市休闲钓鱼人无处休闲活动,群众怨声载道,乃至于出现了南京钓鱼人“鱼竿放风筝”事件,以示抗议。亦或者是大幅度缩减垂钓区域引起了大量钓鱼人聚集、扎堆垂钓的情况,给当地的生态问题造成一定压力,同时扎堆垂钓也造成了潜在的安全隐患。
休闲垂钓是人们幸福指数的另一个体现,是陶冶情操、增进家庭、社会和睦、休闲放松的健身运动方式。我们各级管理部门应当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农业农村部的宏观决策,不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让百姓有更高的幸福感、获得感。
还应当清醒的认识到长江渔业资源减产不是休闲垂钓所造成的,不能因噎废食。我国的休闲垂钓钓法种类繁多,可谓是百花齐放,地方上的规则制定者更应当要深入了解各项休闲垂钓的本质,对休闲垂钓进行认真的综合分析、研判,指定出科学的管理制度,不能视休闲垂钓为洪水猛兽。
此外,要我们也要意识到,历年来水上的非法捕捞线索绝大部分均来自于休闲垂钓爱好者的举报,同时《方案》中还强调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试问:如果数千公里的长江主航道,有不计其数的支流,我们是否能做到全天候的无缝覆盖?是否能及时发现在新形势下出现的高机动性、高隐蔽性和随机性非法捕捞问题?再试问:除了让遵纪守德休闲垂钓者留在水边做江湖的眼睛,还有多少人没事傻傻的呆在水边看风景?把人都赶走了,还有多少人能监督?
习总书记曾经提出“人民保护长江、长江造福人民”的至理名言,我们的长江离开了人民,把遵纪守法、热爱生活、热爱长江的人民与长江与之隔离,如何形成“人民保护长江”的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