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亚之家 - 路亚论坛

查看: 3393|回复: 11

[资讯] 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2069 天

连续签到: 5 天

[LV.Master]伴钓终生I

发表于 2021-10-15 12:3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四川宜宾

欢迎使用路亚之家APP!各大市场均有!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



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4号

为落实相关领导生态文明思想,加强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推进水域生态修复,依法严惩非法捕捞等危害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长江禁捕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我部决定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范围包括《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关于设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区的通告》规定的禁捕水域范围,及各省(直辖市)依据上述通告确定的本辖区禁捕水域范围。


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各省(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在本通告禁用渔具名录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渔政执法监管工作实际,补充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管理需要的禁用渔具名录并报我部备案。


三、因教学、科研等确需使用名录中禁用渔具进行捕捞,需按照有关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控制范围、规模、渔获物品种及数量,申请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并明确上述内容。


四、本通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农业部关于长江干流禁止使用单船拖网等十四种渔具的通告(试行)》(农业部通告〔2017〕2 号)同时废止。




附件: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

农业农村部


2021年10月11日


1.webp.jpg 2.webp.jpg 3.webp.jpg 4.webp.jpg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2]好运+1

发表于 2021-10-17 10:3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南常德
孤军奋斗1989012 发表于 2021-10-17 06:29
政策法规不统一,给他们自己发挥空间太大了,又可以耀武扬威!各种借口搞你! ...

特意留下的模糊空间!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好运+2

发表于 2021-10-16 11:50: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规定是规定,地方不执行

点评

这个只是全国性通告。类似建议。具体依据地方通告执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0-17 00:11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48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老钓叟II

发表于 2021-10-15 14: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看钓具,拟饵复钩,七钩以下就OK吗?

点评

通告归通告。别忘了长江十年禁渔的事儿。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0-15 16:3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069 天

连续签到: 5 天

[LV.Master]伴钓终生I

 楼主| 发表于 2021-10-15 16:3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宜宾
渔乐非鱼乐 发表于 2021-10-15 14:00
看钓具,拟饵复钩,七钩以下就OK吗?

通告归通告。别忘了长江十年禁渔的事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3592 天

连续签到: 48 天

[LV.Master]伴钓终生I

发表于 2021-10-15 18:5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盘锦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给您点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2]好运+1

发表于 2021-10-16 09:4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南常德
各个地方还有单独的规定 ,反正我们这里只能一钩!

点评

具体依据地方通告执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0-17 00:1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069 天

连续签到: 5 天

[LV.Master]伴钓终生I

 楼主| 发表于 2021-10-17 00: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肌肉男胤胤 发表于 2021-10-16 09:41
各个地方还有单独的规定 ,反正我们这里只能一钩!

具体依据地方通告执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069 天

连续签到: 5 天

[LV.Master]伴钓终生I

 楼主| 发表于 2021-10-17 00: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liubo1025 发表于 2021-10-16 11:50
规定是规定,地方不执行

这个只是全国性通告。类似建议。具体依据地方通告执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720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老钓叟II

发表于 2021-10-17 06:29: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政策法规不统一,给他们自己发挥空间太大了,又可以耀武扬威!各种借口搞你!

点评

特意留下的模糊空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0-17 10:3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55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老钓叟II

发表于 2021-11-11 14: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宿迁
与其限制钓具钓法,不如颁布法律,规定钓获放流!

点评

有些地方已经这么做了。这是必然要全国推行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1-12 22:2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069 天

连续签到: 5 天

[LV.Master]伴钓终生I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2 22: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宜宾
海不扬波 发表于 2021-11-11 14:05
与其限制钓具钓法,不如颁布法律,规定钓获放流!

有些地方已经这么做了。这是必然要全国推行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小黑屋|APP下载|手机网站|简版电脑论坛|Archiver|支持我们| 路亚之家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蜀ICP备10006847号-1 )

GMT+8, 2025-7-2 19:03 , Processed in 0.058878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